进口食品、化妆品存放场所基本要求
2013-03-27 15:59 来源:未知
进口食品、化妆品存放场所基本要求
一、库房所处位置应交通便利,有一定存储能力。库房密封,有防虫、防鼠、防霉设施。库房内保持无污垢、无异味,环境卫生整洁,布局合理。
二、库房内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不同的产品存放区域,必要时设冷冻(藏)库。
三、库房内所有产品均应按品种分类,分区存放,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。不同批次的产品应单独堆放,并设置明显标志,包括品名、数量、货主、入库日期、检验检疫报检号等,若需特殊管理,应当予以标注。
四、货物出入口、产品堆放区域等关键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。视频监控录像保留时间不少于3个月。
五、从业人员应遵守检验检疫法规,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。
六、库房管理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和卫生管理制度,建立出入库台帐,台帐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。